2005年7月1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自愿照顾孤寡法院判给遗产
  三年如一日,一对毫无义务的夫妻细心照顾一个行动不便的高龄老太太,直至其去世。日前,武义法院依法判决这对好心夫妻分得老太太90%的遗产,共计人民币16000余元。
  老太太陈根妹无子女和兄弟姐妹,多年来一直独自生活。2001年7月,已86岁的陈老太太开始行动不便,经常卧床不起,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。同住武义县城的俞荣山、童金香夫妇是陈老太太的远房亲戚,两人知道她的情况后,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义务,这担子一挑就是3年。3年里,俞、童夫妇把老太太当作自己的母亲一样,为她洗衣服、洗澡、剪指甲,送去一日三餐。夫妇俩照顾老太太的病痛,平时还常常带她出去看戏散心。
  2003年7月起,老太太瘫痪在床,大小便失禁。邻里亲朋都以为俞、童夫妇俩肯定要打退堂鼓了。可他们却毫无怨言,始终如一地照顾着老人,还每天煎中药给她服用。2004年3月,陈老太太带着欣慰离开了人世。俞、童夫妇俩又主动为她办理了丧事。
  由于陈根妹没有法定的继承人,遗产本应归其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,然而,由于俞荣山、童金香夫妇对陈根妹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,让老太太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里感受到了人间温暖,给予她极大的精神慰藉。法院在查明上述事实后认定,俞荣山、童金香虽非陈根妹的法定继承人,但依然可以依法继承其适当份额的遗产。(薛学)